通缉令


性别:男。
职业惯偷。
籍贯:不详。
身高:1米74。

这个蠢货,写诗,14年。
他的狡辩词:“拿别人的,用来练习。”

他的脑袋是个独蒜头;秃顶(据说动多了坏脑筋);
甲亢眼球,凸出超过16毫米。好色,见到女人眼珠子吧唧掉地上;
镜片又大又厚。一只苍蝇,或者潜水的癞蛤蟆。

张贴日期:农历九月十九,
观音出家日。请你,务必小心行事。

(墙上有个黑窟窿,前天纸片刚从大火中逃生。
我重新贴在上面,不厌其烦又写了一遍。)


作者
余千千

报错/编辑
  1. 初次上传:王负剑
添加诗作
其他版本
添加译本

PoemWiki 评分

暂无评分
轻点评分 ⇨
  1. 暂无评论    写评论